在加拿大当房东,房子不是说什么时候收回就什么时候收回,就算是房子收回自住,也有很多注意事项。
根据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上周公布的一项案件裁决,该省一名房东因将租户驱逐以便自己和儿子入住其公寓单元,却在驱逐后花了两个半月更换地毯才搬入,最终被判向被驱逐租户支付超3.6万加元赔偿。
2021年12月31日,哈金德·班加尔(Harjinder Bhangal)向路易斯和玛丽·德索萨(Louis and Mary DeSousa)发出驱逐通知。裁决书中称,这套位于科奎特勒姆(Coquitlam)的房屋,班加尔计划让自己和儿子入住。
根据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住宅租赁法》,若房东或其“近亲”打算入住单元,可发出终止租赁通知。法律要求房东需出于善意行事,并在再次出租前按规定至少居住一段最短期限。
德索萨夫妇被驱逐时,该最短期限为六个月。此外,入住者还需在“合理期限内”搬入,除非有特殊情况阻碍。若房东或其近亲未在合理时间内入住,或未住满规定最短期限,可能被勒令向被驱逐租户支付相当于原租金12个月的赔偿金。
本案中,德索萨夫妇于2022年4月30日搬离。但据法院裁决,班加尔并未立即入住,而是着手更换地毯,这一过程持续至7月中旬才完成,随后他和儿子才搬进该住所。
图源:CTV
租户将班加尔诉至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住宅租赁分支(RTB),主张其未在合理时间内实现驱逐声明的目的。审理此案的RTB仲裁员支持这一主张,裁定班加尔向德索萨夫妇支付36,100加元——相当于其每月3,000加元租金的12个月总额,另加租户支付的100加元RTB立案费。
房东随后将案件提交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申请司法审查,称仲裁员无视相关证据且裁决理由不充分。法官希拉·塔克(Sheila Tucker)驳回了班加尔的论点,判定RTB仲裁员已全面考量证据并给出充分理由。
房东向法院称,地毯由他亲自安装,施工期间因其他工作繁忙,同时归咎于新冠疫情相关限制和建筑行业供应短缺导致延误。尽管班加尔主张RTB仲裁员忽视或未充分重视这些因素,塔克法官认为仲裁决定“合理、透明且充分”。
“显然,仲裁员认为两个半月(约75天)的时间,仅以更换地毯为由解释入住延迟通常过长,”塔克的裁决书中写道,“因此,仲裁员审查了房东的证据,以确认是否存在完成地毯更换的实际困难。结论是,房东虽声称存在困难,但相关证据过于模糊笼统,无法解释入住期的时长。”
法官驳回了房东的请愿,维持RTB的裁决及向德索萨夫妇支付36,100加元赔偿的决定。
来源:https://www.ctvnews.ca/vancouver/article/bc-landlord-took-too-long-to-replace-carpets-after-eviction-must-pay-tenants-36k-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