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判决,为了充分证明噪音不合理,需要提供分贝记录或专家报告等证据。
“我认为吸尘器的实际噪音水平未经证实,”Cambrey写道。
“需要明确的是,我不认为吸尘器的噪音合理,但我的结论是,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噪音不合理。物业管理公司执行其规章的义务仍在持续,因此,我的判决不应被解读为批准胡先生无限制地使用吸尘器清洁露台和庭院。”
物业管理公司提起反诉,部分请求法院下令将胡先生的吸尘时间限制在每天五分钟,时间为上午10点至下午5点之间。鉴于仲裁庭认定违反附例的行为未经证实,Cambrey 拒绝批准该命令。
除了撤销附例罚款外,该物业管理公司还被责令向胡先生支付 225 元的仲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