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的数据显示,过去11年间,移民部已赦免了超过17,500名外国人的刑事定罪,为他们进入加拿大扫清了障碍。这一披露引发了人们对这些人所犯罪行类型的透明度担忧。
一般来说,如果外国人所犯的行为在加拿大被视为刑事犯罪,他们就不得进入加拿大。但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有权在某人被定罪或服完刑期五年后批准例外情况。
政府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含2024年)的11年间,有17,600名在国外被定罪的人被IRCC认定为“已改过自新”。这意味着他们可以申请进入加拿大,包括通过工作和学习签证、永久居民身份或访客身份。
图源:theglobeandmail
然而,IRCC尚未公布被赦免的刑事犯罪类型细分。该部门在给《环球邮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移民部长将参与有关最严重罪行的决策。
去年,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赦免了1390人的刑事定罪,另有105份申请被拒绝。2023年,有1505人被认定为“已改过自新”,70份申请遭拒。
保守党移民事务评论员Michelle Rempel Garner表示,“若要让公众对移民系统的审查流程抱有信心”,就需要提高被赦免定罪类型及个案具体情况的透明度。
“人们对许多类别的入境人员审查是否充分存在疑问,”她说道,并补充称,议会夏季休会结束后,她可能会在下议院移民委员会上提出这一问题。
IRCC称,申请赦免罪行的外国人必须证明自己未来不太可能参与犯罪行为。还会考量犯罪次数、每起案件的情节与严重程度,以及申请人在犯罪后的行为表现。
IRCC还称,其也会关注“申请人在社区获得的支持”以及他们目前的处境。
IRCC发言人Nancy Caron表示:“对于较轻微罪行的改过自新申请,审批决定通常由IRCC中拥有相应授权的官员作出;而对于较严重罪行的申请,决定权在移民、难民和公民部长手中。”
温哥华移民律师Richard Kurland认为,为保护加拿大人并出于透明度考量,IRCC应当公开被赦免的定罪类型。
他说,在许多情况下赦免相关人员是合理的。他还提到,有些罪行性质轻微,且是数十年前犯下的,当事人此后再未犯罪。
但他表示,那些被判犯有“针对个人的罪行”(包括性犯罪和家庭暴力)的申请人,应接受更严格的审查。
“如果他们进入加拿大,且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被驱逐,民众可能会面临风险,”他警告道。
他称,这一问题至关重要,因为那些在美国面临驱逐的有犯罪记录者可能会试图前往加拿大。
美国政府曾将资源集中用于驱逐有犯罪记录的移民。上周,该政府在美国最高法院赢得了一场法律胜利,这使得美国国土安全部得以将非法移民驱逐到同意接收他们的第三国,例如萨尔瓦多。
Caron女士指出:“获得刑事不可入境豁免批准,只是决定一个人能否进入或留在加拿大的其中一个环节。一旦获得改过自新批准,他们还需满足临时居民或永久居民的入境申请要求。”
来源:https://www.theglobeandmail.com/politics/article-immigration-ircc-criminal-convictions-ottawa/